幼兒園用奧爾夫樂器進行奏樂教學的建議

幼兒園用奧爾夫樂器進行奏樂教學的建議

幼兒園用奧爾夫樂器進行奏樂教學的建議

用奧爾夫樂器進行奏樂教學的建議

前言
  “奧爾夫樂器”這一名稱原來只用于指奧爾夫和慕尼黑的樂器制造家門德教合作發(fā)展制成的、帶有共鳴箱的音條樂器(木琴、鐘琴、金屬琴)。如今,習慣于把在奧爾夫的《學校音樂教材》中和音條樂器一起使用的小型打擊樂器,也算作“奧爾夫樂器”。下面的建議涉及音條樂器和小型打擊樂器,也即是廣義的“奧爾夫樂器”,這一概念最好的解釋是“在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中應用的打擊樂器”。

一點告誡:請別將這些建議與原本的音樂教育的教學法和方法論混淆!這些小小的實際建議,只可能、并且只想作為有助于辨明方向。誰想、以及必需更徹底地研究,這里只涉及到一點的教學實際問題:有必要去讀有關的文獻,以及利用一切機會,在原本的音樂與動作教育訓練班和有關課程中去進修。

在開始奏樂之前

1、及時地放好樂器,并安排好正確的高度:坐著奏,用齊膝的高度,站著奏的高度高及肚臍。

2、按國形(或半圓形、3/4圓形)排列演奏集體。同類或相近的樂器并放在一起,音較低(音響較暗)的在指揮者的右邊,較高的(音響較亮的)在左邊。
  要考慮到安放錘子、小型打擊樂器的可能性(要用柔軟的墊子,以便奏樂時放下及取起時不發(fā)出任何聲響)。

3、盡可能緊湊地排放樂器,但是要使演奏者有足夠的自由活動的余地,座位要用有平面的凳子,雙腳應當舒適地著地。
 
排練已作好的歌曲和器樂曲

1、盡可能背奏!只為了縮短學習的過程才用樂譜,樂譜寫在黑板上,一俟看熟動機之后即抹去。

2、首先,讓全體一起練習旋律以及伴奏動機,然后才接作曲者規(guī)定地區(qū)分各個樂器的角色。

3、只有一件沒有固定音高的打擊樂器的演奏者,可以唱或哼唱旋律性的動機,或者只限于一起練習節(jié)奏性的因素。

4、可以首先用手和腳(拍掌、拍腿、跺腳、捻指)練習,或參與一起練習擊奏的音型,然后才把這些音型移到一件樂器上去奏。

5、保證速度穩(wěn)定,勞注意力度!不僅存在~種不固定的中弧,而且還有弱、極弱、強、極強、漸強、漸弱,以及一切可能的力度層次!有節(jié)制地應用強和極強!首先要把所有打擊樂器處理作音色的產(chǎn)生體,而不是噪聲的產(chǎn)生體。

6、逐首樂曲地,讓學生們輪流分擔不同的樂器角色,以使所有奏樂者隨著時間的推移,能熟悉所有的樂器,而不固定地限于某種樂器。

7、有時可以將練好的樂曲錄音,并放給大家聽聽,以帶有批判性地考察合奏的音響結果。

8、每個演奏者也應當擔任指揮,指揮應當擔任一個中心的打擊樂角色,而不是起指揮表演的作用。

9、每首樂曲,在練好之后,應當不用指揮也能演奏,僅在一開始進入時需要指示一下。

10、當集體不用指揮幫助和參與,也能把指揮指導下練就的樂曲演奏得完善,這位指揮的教學任務才算完成。
 
為已作好的樂曲配器或改編

1、如果作曲者沒有規(guī)定樂器的配制,或由于演奏技術的困難,或由于缺少某些樂器,而不得不對配制進行必要地改動時,應當注意:應用樂器要適應于該樂器的特點和演奏方式。
  發(fā)音激烈的樂器(響木、響板、鐘琴等),應有節(jié)制地采用。

2、通過按曲式的各段變換樂器的配制(加或省去某一“音栓聲部”常常就夠了),可以避免音響形象的單調。
  并不是所有現(xiàn)成的樂器都必需在每一首樂曲中被采用!

3、通過省去一些音(僅系不必要的重復昔),以及在各別聲部中加進休止符,即可使音響形象松動、澄明。

4、控制配器的最終決定權,應當歸于有批判的聽覺;應當要求并激勵全體奏樂者,參與這一控制(在聽錄音時或演奏時)。

5、配器或改編也應當適合演奏者的演奏技術能力,而這能力與其取決于馬上就能勝任所要求演奏的程度,不如說取決于通過練習可以達到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為一個有才能的演奏者,將一個大容易的、從而乏味的音型改得較復雜一些,只要這樣的改動在音樂上是站得住的。要仔細地注意盡可能地交替并均衡地使用兩只手擊奏的“手法”

6、獨奏的任務能促進演奏樂的樂趣,并能提高演奏者,所以從教育的角度來說是有價值的,應當盡可能地安排進去,但這里所謂獨奏,是指相當于一個突出的音檢,而不是顯示高級技藝的能力。獨奏的任務不一定在技術上難,所以,即使是技藝并不高的演奏者也有機會作為獨奏而突出(如擊奏三角錢作為進入、過渡或終止的指導者),從而增強他們的自我意識。
 
即興演奏及改編歌曲的器樂伴奏

1、調式的旋律(即非終止式的,無半音的正聲音階的,六聲和七聲的。教會調式或自由調性的),可以用持續(xù)音、波爾動(五度低音)和固定音型(保持不變的動機)作為基礎,并且(或者)可以通過音栓化(平行聲部)或加花(從同度青出發(fā)進行裝飾性的、“支聲性”的加工),使旋律在音響上得到豐富,持續(xù)不變的音,雙音和多音,可以在一切音區(qū)(即在旋律的下方、上方或旋律的同二宕區(qū))應用。樂器和伴奏形式的選擇,不僅取決于旋律的性格,而且還取決于歌詞的內容,但同時要避免過于煩瑣的象征手法。任何動機均可基于純形式和純音樂性而有理存在,對此,沒有一種學說和建議可以代替良好的示范!

2、對于終止式的旋律,即明確地基于主(I級)、屬(V級)和下屬(IV級,這在有些歌曲中并不出現(xiàn))的大、小調時代的歌曲曲調,首先用樂器演奏那些主三和弦的報者去伴奏,然后可以使這些根音節(jié)奏化,發(fā)展成兩個或三個音的和弦,加以音型化,最后在現(xiàn)有的曲調上展開成為新的旋律。限于主三和弦形式的和聲結合節(jié)奏上的變化和音響上的精致化(通過和聲結構的松弛),以及接近于固定音型的風格(利用不同級和聲的共同音),這樣是適合于原本的奏樂風格的。
 
關于即興練習
1、即興器樂演奏,以掌握即興演奏音響范圍內的演奏技術為前提,音條樂器可以使音響材料(通過取下不用的音條)局限于已熟悉的音響范圍之內。在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和其他教本中,有供即興練習的模式:供繼續(xù)引伸和補足的節(jié)奏和旋律,供配曲的歌詞,作為旋律即興基礎的低音和固定音型,帶有即興插段的回族曲演奏,以及其他的課題。

2、節(jié)奏性的即興練習,應當首先用生面俱有的樂器(手、腳)練習(拍掌、拍腿、跺腳、捻指),然后移到小型打擊樂器上去。音響的“對話”(問和答的動機)可按順序進行:以自由的和嚴格的(可分小節(jié)的)節(jié)奏,變成純打擊節(jié)奏的歌詞,以及最后用較大型的形式(ABA,AA-BA,回旋曲ABACA等)作即興演奏。

3、旋律性的即興(這也包括有節(jié)率的因素)可以將已有的歌詞節(jié)奏和打擊節(jié)奏,用聲樂或器樂加上旋律化。然后和節(jié)奏練習相仿地進而去解決形式的課題。
  
帶表演的演奏和舞蹈

1、音條樂器和小型打擊樂器特別適合于作帶表演地奏樂以及作為舞蹈伴奏。這時既可以發(fā)揮音色(作為象征的價值)。也可以發(fā)揮旋律一節(jié)奏的運用可能性。

2、在說話或朗誦的部分中重要的句逗處,擊奏某些音響(‘“乾”奏),固定音型作為稅或朗誦式的唱詞(宣敘調、詠敘調)的基礎,以及特性音型的音樂動機化(國王:金屬琴或定音鼓的音型,魔鬼:沙球或其他噪聲樂器,小丑:鈴鼓等)。可以從音樂上使歌詞和場面透明,而不一定會超越原本音樂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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